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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房消费须防八大陷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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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房消费须防八大陷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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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房消费须防八大陷阱
 
 
 
 
 
 
     日前,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日常受理的购房投诉、购房格式合同中存在问题及现场调查掌握的情况,发布购房消费警示,提醒广大消费者购房时谨防八大“陷阱”,同时提供了针对性的消费建议。
  
    陷阱一:虚假广告。很多房产商会把预售房子的广告设计得非常精美,以吸引消费者的眼球;放在售楼处的沙盘也非常精致,让人一看就难以割舍。消费者一旦拿到房子后,发现实物与宣传的效果相去甚远。
  建议:要仔细阅读购房合同内容,必要时把广告宣传的内容全部载入正式的合同中,因为广告宣传可以构成合同的要约。如果房产公司不同意把广告内容载入正式文本,也要把广告内容保存好。因为这也是今后与房产公司交涉的证据。
 
    陷阱二:土地性质。市场上出售的房产土地性质不尽相同,有的属于商业用地,有的可能属于划拨土地。由于土地性质的不同,房产的价值与流动性就要受到较大的影响。
  建议:在购房前,向房产公司了解清楚土地情况,并特别留意合同条款内容上写的土地性质。
  
    陷阱三:使用年限。由于土地性质不一样,土地的使用年限也有所区别,譬如住宅用地一般是70年,而商业用地使用年限一般为50年。部分房产开发数年后才卖到消费者手中,它的使用年限就相对缩短了,更有甚者则是烂尾楼改建的。
  建议:首先要了解土地性质,然后要注意房产公司取得地块的时间和销售时间之间的时间差。要密切注意合同中使用年限的规定。
  
    陷阱四:赔付比率。一般而言,格式合同中延迟交房、面积不等、权证办理等条款的赔付比率都是双方自行约定的。大多数的格式合同由房产公司提供,他们会在赔付问题上避重就轻,做出有利于自己一方的约定。
  建议:尽量将合同拿给专业的律师把关,根据律师的意见修改合同。如果请不到合适的律师,也要多向业界人士请教。
  
    陷阱五:配套设施。开发商在销售项目时对今后的生活配套设施承诺得完美无缺,但购房者真正领取了住房钥匙准备入住时,会发现许多承诺并不到位。
  建议:冷静分析各种配套设施存在的可能性,不为表面现象所迷惑;调查教育设施是否为教育行政部门所认可;看周围是否有替换的配套设施。在购房时,最好能就某个配套问题请教相关的部门。
  
    陷阱六:回购承诺。很多商铺都会有几年回购或回租的承诺,但这样的承诺往往得不到有效的保障。
  建议:不要对回购抱有幻想。如果对回购感兴趣,就要对房产商的实力进行全面的考察。因为一些小的房产公司可能会在拿到房款后开溜。
  
    陷阱七:巧立名目。一些房产公司会在购房或交房时巧立名目乱收费,从而增加购房者的负担。
  建议:对房产公司提出的房款以外的收费项目应逐一比照,不清楚的,及时向物价等相关部门询问,做到不花冤枉钱。
  
    陷阱八:偷梁换柱。有的房产公司把没有达到国家要求的阁楼当正房卖,多收消费者的钱。
  建议:如果在合同上明确约定阁楼面积的,应及时向房产公司索要产权证。如果房产公司多算了阁楼面积,可以通过法律或仲裁途径,要求房产公司退钱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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