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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能否改变用途?确需改变用途的,如何办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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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能否改变用途?确需改变用途的,如何办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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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能否改变用途?确需改变用途的,如何办理?

 

答: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,是满足业主正常的生活、工作需求所必须的,不得擅自改变用途。如擅自将小区内的学校改为娱乐场所、绿地改成商业设施等做法都是不被允许的。
   
业主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,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,并告知物业管理企业;物业管理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,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,由业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。


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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